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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回應iPad征千元進口稅:重在打“水客”

2010年11月16日 09:15 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對iPad征千元行郵稅,海關被指雁過拔毛。月初,商務部也轉(zhuǎn)發(fā)了相關咨詢函,海關前日發(fā)布回應詳解稅負原由,并強調(diào),廣大進出境旅客是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海關對“水客”打擊,正是為了維護正常的通關秩序,為進出境旅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關環(huán)境。

  “其實,在54號文件發(fā)布前后,我們一貫是按這個標準執(zhí)行,它并不是全新規(guī)定,而是將原來的標準向旅客加以重申和明確。”廣東海關人士如此對《每日經(jīng)濟新聞》表示。

  54號文件公布于8月19日,全名為《關于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其中規(guī)定:個人過關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需全額繳稅。

  事實上,國家海關總署早在2005年就對進出境旅客申報制度進行改革,旅客在進出境時需要按照申報單上的規(guī)定,對隨身物品進行如實申報,只要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完稅總值超過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將按照10%~50%不等的關稅稅率予以征稅。

  海關此舉主要目的之一是打擊“水客”。海關總署監(jiān)管司負責人黃熠表示,一段時期以來,一些有組織的走私團伙,假借個人物品名義,利用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關措施,以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稅款為目的,一日內(nèi)多次攜帶各類高檔消費品、高科技產(chǎn)品、生活日用品進出境,是變相的進出口商業(yè)貿(mào)易行為,相關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正常旅客的通關秩序,還違反了貿(mào)易公平原則,對于此類走私違法行為,海關將依法堅決予以查處。(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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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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