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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鴻章故居房主叫板拆遷令 被告稱程序合法
2009年10月16日 08:14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史家人站在55號院內。昨日,法院開庭審理了該院產權人之一的史樹華狀告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一案。 本報記者 韓萌 攝
    男,漢族,河北樂亭人。當代著名學者,史學家、文物鑒定家,尤以考古鑒定馳譽中外。曾任中國歷史博物館研究員,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獲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1996年被聘為北京市文史研究館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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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鴻章故居房主叫板拆遷令

  起訴要求法院撤銷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拆遷許可證;被告稱程序合法

  今年8月,東城區(qū)東堂子胡同55號院產權人之一的史樹華及其子王春,以55號院原為李鴻章故居、拆遷侵犯其合法權益為由,將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銷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核發(fā)的拆遷許可證。

  昨日,東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方稱,東城區(qū)東堂子胡同55號原為李鴻章故居,并未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保護院落。原告在該院居住多年,并于1987年11月取得該處的房產所有證,是房屋合法的所有權人。2004年9月29日,被告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向北京一開發(fā)有限公司頒發(fā)了東拆許字(2004)第188號房屋拆遷許可證,該許可證許可的拆遷范圍包含東堂子胡同55號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合法房屋。原告認為,拆遷許可證的頒發(fā)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訴請法院將其撤銷。

  被告方表示,開發(fā)公司提供的相關材料,經被告審核,認為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發(fā)放拆遷許可證的規(guī)定,整個過程、事實認定清楚,程序合法。

  另據(jù)了解,東堂子胡同55號院共有20多間房屋,其產權人分別為我國著名學者史樹青、及其妹妹史樹華和史家另一親戚,三人所有,為史家私產。

  昨日,法院未就此案作判決。

  - 說法

  四合院古建不允許拆除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謝辰生表示,東堂子胡同55號是李鴻章故居,而且保存得很好,目前不是文保單位和文保院落,但依據(jù)《北京城市總體規(guī)劃》及《北京歷史文化名稱保護條例》,四合院古建不允許拆除。謝辰生曾就東堂子胡同55號院的拆遷一事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得到的答復“不會拆除”。

  - 背景

  故居未定為文保單位

  現(xiàn)年38歲的王春,自出生起就在東堂子胡同55號居住。

  據(jù)他介紹,東堂子胡同55號是史家私產,3名產權人分別擁有整個院落共計20多間房屋的產權。原產權人之一的著名學者、史學家、文物鑒定家史樹青是他的舅舅。

  “舅舅在世的時候,一直居住在這個院子,對院子感情很深,還在自己命名的書房竹影書屋中完成了很多著作,盡管曾表示這座古建應該保留,但作為文物鑒定專家,他始終不愿將院子確認為文保單位,他不想別人以為他在‘謀私’。”王春說。

  目前,王春及妻子、家人仍舊在55號院內居住,并將史樹青老人的臥室、書房及書房內的書籍原樣保留。看到政府的拆遷許可證,王春及家人仍希望經過努力,把院落保護下來。

  今年8月,他們已向東城區(qū)文委提交了確認55號院為文保單位的申請,目前尚在審批中。

  昨日,東城區(qū)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不便就55號院發(fā)表意見。

  - 回訪

  史樹青(1922-2007)

  故居周邊正在施工

  東堂子胡同是一條擁有800多年歷史的老胡同,是北京城中歷史最悠久的胡同之一,也曾經是保存最完好的胡同之一。

  東堂子胡同55號院為三進院落,灰墻灰瓦。門口設有門房,二進院內有正房3間、東西廂房各1間,三進院落有正房3間及耳房各1間,均保存良好,史樹青老人的書房竹影書屋就坐落在三進院落中,因門前曾有小片竹林而得名。

  王春指著老宅的木頭柱子、椽子、檁告訴記者,盡管歷經百余年,但房屋始終保持著最初的構造。

  據(jù)王春說,史老先生曾提及,如今的55號院是李鴻章故居的花園部門,而另外的部門已于幾年前被拆除,“李鴻章當年在總理衙門任職時,就居住在此及周邊的院落中,但到底居住在哪一間,已經說不清了!

  談話間,一陣“嘩啦啦”的響聲后,老宅的玻璃窗有些震動,王春指著院子外新建的仿古酒店和自家掉落的碎瓦片說,“院外還在整修,酒店建設的時候,吊車的吊臂常常從院子的頭頂經過!

  (記者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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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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