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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各級法院五年審結“民告官”案四十六萬余件

2003年02月14日 11:21

  中新網2月14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國光13日在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上宣布,被老百姓稱作“民告官”的行政訴訟,近年來審判工作取得明顯進展。1998年至2002年,全國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46萬余件。

  據人民日報報道,李國光說,其中2001年受理100921件,年受案數(shù)首次突破10萬件。在受案數(shù)增加的同時,人民法院提高了審判效率,在3個月內結案的一審行政案件,占結案數(shù)的96%左右。

  李國光表示,原來發(fā)生行政爭議主要靠“上訪”、找黨政領導等方式解決,如今更多的公民則通過行政訴訟來解決。這種變化是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的直接反映。目前,行政案件類型日趨多樣化,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幾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領域,比如:公安、衛(wèi)生、林業(yè)、海關、專利、工商、財政等部門,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近年來,城鄉(xiāng)居民維護其在自治組織中的自治權案件、人民群眾為維護法治和公共利益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教育行政案件、社會保障行政案件等不斷出現(xiàn),給行政審判職能提出了新要求,行政審判將更廣泛地調節(jié)各類行政社會關系。

  近年來,各地法院審理“民告官”案件,加強了對老百姓訴權的保護,保障其與被訴行政機關有平等訴訟地位。在河南省各級法院,行政訴訟做好便民文章,對提起行政訴訟的群眾熱情相待,做到能當時立案的就當時立案,當時不能立案的也要盡快給予答復;在浙江省天臺縣法院,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已使行政訴訟深入人心。不僅被訴行政機關能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而且出庭應訴率達100%。

  李國光強調,當前一些法院還存在應受理行政案件而未受理的現(xiàn)象。這既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訴權,致使當事人投訴無門,容易激化社會矛盾;又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嚴肅執(zhí)法的形象。各級法院要堅決清除各種束縛行政案件受理的“土政策”,切實保護當事人的訴權。


 
編輯: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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