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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亞將向洛克比空難受害人提供27億美元賠償

2003年04月30日 09:26

  中新網(wǎng)4月30日電 利比亞外交部長薩格罕29日表示,在同意承擔1988年泛美航空公司客機爆炸事件的民事責任后,利比亞將支付洛克比空難事件270名罹難者家屬每人1000萬美元。

  據(jù)法新社報道,薩格罕說:“我國已按照國際民事法律以及利比亞、美國和英國官員3月在倫敦達成的協(xié)議,同意承擔因利比亞官員在洛克比事件中行為而衍生的民事責任!

  薩格罕指出,全面支付的條件是在首先支付每名受害人400萬美元后,聯(lián)合國必須解除對利比亞的制裁,在支付另外400萬美元后,美國也須解除對利比亞的制裁。

  薩格罕接著說,在支付最后的200萬美元后,利比亞將要求美國把利比亞從支持恐怖主義國家名單中刪除。

  利比亞政府同意向洛克比空難受害者家屬提供總值達27億美元的賠償,與美國官員3月12日披露的利比亞和美英官員談判時同意支付的金額相符。當時美國官員還指出,利比亞政府愿意為洛克比爆炸案承擔有限的責任,而利比亞先前一直拒絕對此負責。

  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一架客機在從德國法蘭克福經(jīng)倫敦飛往紐約途中,在蘇格蘭小鎮(zhèn)洛克比上空發(fā)生爆炸,造成270人喪生。

  美英兩國經(jīng)過調(diào)查,認定兩名利比亞情報人員邁格拉希和費希邁涉嫌制造了這起空難。利比亞對此予以否決,并拒絕將這兩人引渡到美英受審。1992年4月,聯(lián)合國宣布開始對利實行制裁。

  在國際社會的長期斡旋和努力下,1999年3月,利比亞終于同意將兩名嫌疑犯移交給設(shè)在荷蘭的蘇格蘭法庭接受審訊。2001年1月,法庭作出裁決,判處邁格拉希終身監(jiān)禁,費希邁則無罪釋放。


 
編輯:龍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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