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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以日計費 長春高校戀人引火“日租房”

2003年10月25日 10:44

  中新社長春十月二十四日電(記者 吳兆飛)近來,在長春一些高校周邊,一種按天數(shù)計價的“日租房”悄然興起。據(jù)悉,這種租房模式是為了迎合一些在校大學生與戀人約會之需。

  長春市民陳先生在某大學學生公寓附近的小區(qū)內有一套房子,據(jù)其介紹,因房子地處學校周邊,所以求租者都是大學生,而且很多來租房的學生都希望按天付租金,他就把房子以每日每間十五元人民幣的價格對外出租。陳先生說,有些老房客隔段時間就會來住一兩天,還常介紹同學朋友過來,出租房子生意還挺好。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一套兩居室的住房按月租一個月本來只有五百元租金,采用日租計費后月收入可達八百元。

  在另一位房東的幫助下,記者采訪了某大學的趙同學。據(jù)他介紹,他與女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一起聚一天。因為離學校近,兩人見面方便,房子地處居民區(qū),買菜、購物都不難,“日租房”就成了他們溫馨的小家。據(jù)趙同學講,他有幾個同學與女友約會也都選擇這種方式。

  與高校學生青睞“日租房”相對應的,是“日租房”鄰近住戶的反感。據(jù)了解,由于個別學生住一兩天就走,根本不顧及鄰里關系,經(jīng)常半夜三更還大呼小叫,擾得四鄰不安。同時,認為這種學生戀人的同居行為有傷風化者也不在少數(shù)。

  對此現(xiàn)象,一些教育工作者指出,在校大學生同居現(xiàn)象已是不爭的事實,而各高校對此除一些硬性處罰規(guī)定外,均沒什么好辦法。因此建議各高校根據(jù)新形勢,改變管理手段,加強服務,積極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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