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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地震中東星大樓倒塌案偵結 5人被處重刑

2003年11月19日 14:58

  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檢署”19日偵辦“921”地震東星大樓倒塌案,將進行騎樓改建維修,導致大樓倒塌的臺灣第一銀行職員黃益源、劉文堂、陳小紅及施工的周侃億、莊智銘5人,依“業(yè)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使已發(fā)生超過4年的東星大樓案全部偵查終結。

  4年前,東星大樓在“921”地震中倒塌,造成73人死亡、14人失蹤、138人受傷,是臺北市震災最慘重之地。災民直指第一銀行松山分行“違法”修葺,變更大樓結構,是導致大樓倒塌的罪魁禍首之一。經過4年偵查,臺北“地檢署”終于做出第二波起訴。

  “檢察官”起訴指出,1999年7月,位于東星大樓一樓的一銀松山分行發(fā)現,大樓共享部分之一的騎樓柱面大理石出現剝落及松動現象,經向東星大樓管委會反映未果后,因此向總行申請修繕,由黃益源、劉文堂、陳小紅負責工程相關事宜,并在勘查后,委托金竺公司負責人周侃億、拆除工莊智銘執(zhí)行修繕工程。

  “檢方”認為,東星大樓使用已超過16年,騎樓柱大理石修繕屬于重大工程,在事前評估及事后施工時,應委托建筑師或專業(yè)技師先檢查大理石梁柱的剝落原因,但是周、莊兩人卻沒有進行此項工作。一銀的3名承辦人員,既沒有盡職責督導周、莊兩人施工,更沒有依規(guī)定向臺北市“工務局建管處”申請審查許可,也沒請建筑或專業(yè)技師負責修繕規(guī)劃,導致建筑修繕后,由于結構變更,造成鋼筋與混凝土分離,無法耐震,加上鋼筋箍數不足,結構出現問題,最后釀成大禍。

  據悉,今年9月底,東星大樓住戶曾集體到“地檢署”陳情,要求徹查“公務員”失職部份。但是“檢方”認定當時審核證照與施工疏失無關,因此,包括臺北市“營建科”人員在內的多達22人獲得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檢署”偵辦東星大樓倒塌案歷時4年多,先前已起訴當年負責建筑大樓的建筑師張宗炘、建筑師助理陳金菊、工地主任徐茂雄、建筑商謝隆盛及施工的杜明福等人,這次再起訴一銀人員及修繕工程人員,全案已全部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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