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2月18日 星期三
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jīng) | 體 育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 經(jīng)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強行乞討影響社會秩序 廣州今年要建“禁討區(qū)”

2004年02月18日 09:36

  中新網(wǎng)2月18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昨天廣州市委副書記張桂芳在全市民政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廣州要建立禁討區(qū),今年就要研究解決這個問題!”。

  張桂芳在會上談到目前社會上強行乞討現(xiàn)象時明確表示:這種強行乞討現(xiàn)象,已經(jīng)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損害市民的利益。所以要盡快解決。

  對于社會上有反對設立禁討區(qū)的聲音,他還以設禁煙區(qū)為例子加以反駁說:雖然法律沒有禁止抽煙,但在一些公共場所也設立了禁煙區(qū)。

  他特別提到,目前社會上有人在背后操控未成年人,強行乞討,對于這種現(xiàn)象,我們的執(zhí)法人員就是要管,現(xiàn)在有執(zhí)法人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去管理,是不作為的表現(xiàn)。按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流浪兒童是要主動提供救助的,所以我們應該去救助這些兒童,而不是采取不管不問的態(tài)度。(記者王麗鳳通訊員文燕媚)

 
編輯:張明

相關報道:廣州市內擬設置“禁討區(qū)” 不會允許乞丐掛牌乞討 (2003-10-16 12:36:54)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