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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最大販賣冰毒案宣判 兩臺灣籍主犯被判死刑

2004年04月10日 10:35

  昨天下午,珠海市中級法院對珠海市建市以來最大一宗販賣冰毒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由5名臺灣人、2名內地人組成的團伙販賣毒品罪名成立,索奎治、陳清標兩名臺灣籍主犯均被判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去年4月10日左右,索奎治將購毒款交給陳清標,指使其攜帶毒資到廣州向販毒人員“小徐”(在逃)購買了2 900克海洛因,張文生則將該批海洛因帶到夏灣港灣苑11棟306房伙同蔡志文、姜向華對該批海洛因加工包裝成糖果狀,準備偷運至臺灣。4月17日上午,姜向華被珠海警方抓獲,警方隨后在其租住處查獲海洛因2877.47克。

  去年4月16日,索奎治攜帶毒資121萬元港幣交給“小徐”,由艾衍靈與“小徐”等人承租一輛小貨車,將用蘋果箱包裝好的冰毒與一批箱裝蘋果混裝上車運返珠海,被公安人員截查,繳獲冰毒59千克。警方接著在艾衍靈的住處(珠海市吉大白蓮新村41棟502房)樓下將索奎治、陳清標抓獲。隨后,張文生、李政勛、蔡志文、姜向華等先后落網(wǎng)。

  根據(jù)以上犯罪事實,除索奎治、陳清標兩名主犯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外,珠海市中級法院分別判處艾衍靈、李政勛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判處張文生無期徒刑;判處蔡志文有期徒刑15年;判處姜向華有期徒刑13年。(來源:南方日報 記者/劉可英通訊員/任慧娟)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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