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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女律師歷數(shù)伊拉克特別法庭“非法”的理由

2004年07月25日 21:30

  中新網(wǎng)7月25日電 據(jù)俄新社報道,俗稱為“薩達姆律師團”的薩達姆辯護委員會成員、黎巴嫩女律師布什拉·哈西爾在接受俄新社采訪時聲稱:審判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侯賽因的特別法庭,其建立就違反了伊拉克法律和國際法,因而是非法的。

  這位女律師強調(diào)說:“這個法庭不可能合法而公正,因為它的建立和運作本身就既違反了伊拉克法律準則,也違反了國際法準則!

  哈西爾解釋說:“日內(nèi)瓦公約是禁止占領(lǐng)當局確定法庭的人員組成和審判占領(lǐng)前犯下的罪行的。然而,審判薩達姆的法庭卻是根據(jù)美國前駐伊拉克最高文職行政長官保羅·布雷默的立法文件建立的,而對薩達姆的指控甚至包括他在其執(zhí)政時期即伊拉克被占領(lǐng)以前的所作所為。這是不合法的。”

  這位女律師還說:“根據(jù)伊拉克的法律,只有擁有伊拉克國籍不少于10年的人才有資格擔任法官。而薩利姆·沙拉比在被任命為審判薩達姆法庭庭長的時候還根本不是伊拉克公民,并且從未在伊拉克境內(nèi)居住過。再者,就其地位來說,伊亞德·阿拉維政府也無權(quán)審判伊拉克前總統(tǒng)!

  哈西爾指出:“即使伊拉克建立了由人民選舉的、而不是由美國人任命的政府,這個政府也不能通過布雷默建立的法庭來審判薩達姆。”哈西爾認為:“新政府應當任命新的法官!

  哈西爾說:“同伊拉克當局的說法相反,伊拉克法律是不禁止外國律師為薩達姆·侯賽因辯護的。為了替薩達姆辯護,外國律師應當擁有伊拉克的合伙人,并且得到伊拉克律師協(xié)會的許可,F(xiàn)在伊拉克律師協(xié)會已經(jīng)向薩達姆辯護委員會頒發(fā)了這種許可證。所以。此后第二天伊亞德·阿拉維做出的關(guān)于解散律師協(xié)會的決定是取消不了這張許可證的!

  哈西爾說:“沒有律師在場,合法而公正的審判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伊拉克當局卻阻撓薩達姆辯護委員會的代表進入伊拉克!”

  哈西爾說:“伊拉克駐貝魯特大使館拒絕為我辦理入境簽證,其理由是不能保證我的人身安全。但是,假如說伊拉克當局確實不能保證律師的人身安全,法庭審理就應當在伊拉克境外進行才是!

  這位黎巴嫩女律師認為,審理薩達姆一案還有一個法律上的漏洞,那就是:指控薩達姆時沒有具體指出他究竟違反了哪項法律條款。而據(jù)哈西爾說,她研究過伊拉克法律。它的結(jié)論是:“伊拉克的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要懲處指控薩達姆的那些事情。”

  布什拉·哈西爾聲明說,她并不是要為伊拉克的前政權(quán)辯護!罢缡澜缟纤械恼䴔(quán)一樣,伊拉克的前政權(quán)也不是無可指責的。但那是政治,政治審判也要依法進行,否則任何法庭的公正就都談不上!

  這位黎巴嫩女律還師順便通報說,目前,薩達姆辯護委員會由21名律師組成。而表示愿意替薩達姆辯護的律師則總共高達1200多人!他們來自全世界不同的國家。

  最后,這位黎巴嫩女律師表示相信,對薩達姆·侯賽因的審判是必將進行到其邏輯的終點的;“這對美國人來說是不利的,因為薩達姆在接受調(diào)查的過程中就很可能去世,比如說死于癌癥。因為所有的人到頭來都會死的!(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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