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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告決定對進口水合肼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2004年08月03日 16:33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電(記者王進昌)中國商務部今天公布了對原產于日本、韓國、美國、法國的進口水合肼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決定對該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自今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該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據介紹,作為一種化工原料的水合肼,雖然其名稱不為人所熟知,但它是生產農藥、醫(yī)藥、中間體、染料、顯像劑、抗氧劑的重要原料,還用于制造高純度金屬、合成纖維及稀有元素分離,此外還是生產火箭燃料和炸藥的原料,與人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中國商務部曾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發(fā)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韓國、美國、法國的進口水合肼進行反傾銷調查。立案后,商務部對被調查產品的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初步裁定原產于日本、韓國、美國和法國的進口水合肼對中國存在傾銷,中國水合肼產業(yè)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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