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推套餐錯峰用電
為了促進節(jié)能,日本從1974年6月開始就對居民用電實行了階梯電價。日本電力部門根據(jù)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將電價劃分為了3個檔次,各地的電力公司對每檔的定價稍微有一些差異。
以東京為例,用電量在120千瓦時以內(nèi)的電費是每千瓦時17.87日元(約合人民幣1.46元),這是第一檔。用電量是根據(jù)國民生活保障最低標準所訂出的。居民每個月的用電量若超過120千瓦時,但又不滿300千瓦時的時候,超出部分的電費價格以第二檔來計算,每千瓦時的價格是22.86日元。這是根據(jù)當?shù)貥藴始彝ッ總月的用電量所訂出的平均價格。而用電量超過300千瓦時的話,就是第三檔的價格了,每千瓦時24.13日元,比第一檔高出了35%。
在日本,居民每個月的電費當中包含基本費用、燃料調(diào)整費和促進太陽能發(fā)電附加費。燃料調(diào)整費是根據(jù)燃料價格變動的比率來定的,也就是說,如果國際燃料價格下降的話,那么就要從每個月的電費當中減去這一項目。而促進太陽能發(fā)電附加費則顧名思義是一項旨在促進節(jié)能環(huán)保的費用。
此外,東京電力公司為了鼓勵居民錯峰用電,還推出了分時電價的套餐。以其中一項為例,每個月所需繳納的基本費用是300多日元(大約合人民幣20元)。但是購買了這一套餐以后,每天晚11點到早7點的8小時內(nèi),每千瓦時的電費價格是9.17日元,這比白天的電費要便宜一半左右。因此在日本,這種電價套餐也受到不少人歡迎。
韓國:民眾不敢開電暖設施
韓國向來以高電價著稱。前不久,韓國忠清南道天安市發(fā)生一起“房東偷用房客電”的稀奇盜竊案。東窗事發(fā)后,房東在警察面前坦白說,階梯電價實在太貴,用不起只好偷。
自1973年開始實施階梯電價以來,韓國的用電價格經(jīng)歷多次變動。目前的電價計算非常細化。根據(jù)現(xiàn)行階梯電價表,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按6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時至100千瓦時區(qū)間,每千瓦時電價是55韓元(約合人民幣0.35元)。此后每100千瓦時區(qū)間的用電價格分別是114韓元、168韓元、248韓元和366韓元。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承擔每千瓦時644韓元的超高價。
由于起算點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qū)間。因此即使在嚴寒中,許多韓國家庭都不敢放開使用電暖設施,但多數(shù)韓國人也因此養(yǎng)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好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電補貼措施。
參與互動(0) | 【編輯:許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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