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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靖國神社者:外婆臨終前告知是慰安婦(圖)

2014年07月08日 15:12 來源:人民網(wǎng) 參與互動(0)

  日前,劉強來到日本駐廣州總領(lǐng)館后脫下外套,亮出自己花4小時文出的“精忠報國”四字。

  綜合北京青年報等媒體報道,每個星期三,劉強會定期出現(xiàn)在日本駐廣州總領(lǐng)館門前進行“文藝表演”,最近一次展示的新作是“日本謝罪”。他于2013年1月重獲自由——由于在2012年1月8日向日本駐韓大使館前投擲燃燒瓶,劉強被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被判刑10個月。

  據(jù)悉,劉強由外婆帶大,后者臨終前將自己的慰安婦身世透露。他也因此得知,自己的外曾祖父由于在日占領(lǐng)朝鮮半島期間堅持在首爾中學教授朝鮮語,被日軍監(jiān)禁并拷打致死。

  劉強于2011年赴日本參加震后志愿服務。在此期間,他去和歌山縣YMCA學校短訓日文。他在課堂上造句練習時提及“我們消滅了一小隊日本鬼子!,在學校聯(lián)歡會上講述南京大屠殺,最終被強行逐出學校。之后他開始“自由行”,自行到福島為災民進行心理疏導,并參加義務獻血。他說,“與土地接近的人民”有著不避諱歷史問題的樸實,“但那些在大城市的人們,他們與右翼勢力接觸的機會多,就不一樣了!

  當劉強看到時任韓國總統(tǒng)李明博向日本鄭重提出解決慰安婦問題的要求,遭到時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彥的強硬拒絕后,便于2011年12月25日凌晨,攜帶自制燃燒瓶,潛入靖國神社,焚燒其神門基座和國徽。

  之后,劉強逃到韓國,開啟了“追根尋源”之旅——去了外婆生活過的木浦、大邱,還探訪了外曾祖父犧牲的地方——首爾西大門監(jiān)獄博物館。2012年1月8日,他來到日本駐韓大使館前,再次投擲燃燒瓶,后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判刑10個月。

  日方通過首爾高等檢察廳向韓方提出引渡申請,就“火燒靖國神社”接受審判。在劉強服刑期滿后,是否引渡劉強一案曾三次在首爾開庭審理。韓方派出10人律師團隊為其辯護。庭審期間劉強母親當庭出示了劉強爺爺劉別生的歷史資料,并哭訴了劉強外婆的經(jīng)歷,令人動容。首爾高等法院最終作出了“不允許將罪犯引渡至日本”的裁定,認為動機是由日本政府就慰安婦等歷史事實的認識及相關(guān)政策的憤怒引起的,同時“犯罪行為”是為了政治大義而實施的,屬于政治犯罪,不具備引渡條件,不允許引渡至日本。

  2013年1月,劉強自由了。在東洋漂泊了15個月后重回祖國的懷抱。據(jù)媒體報道,日本政府對此大為光火,安倍晉三發(fā)表聲明稱“非常遺憾”。中國外交人員研判形勢,決定讓劉強在第二天一早就搭乘首爾飛往上海的航班。劉強剛剛登機,日本派出的行動小組就抵達機場,撲了個空。

  2014年新年剛過,劉強和他的朋友們決定放棄“暴力”的形式,改為“文藝演出”,“用側(cè)面的方法來表達情緒”。

【編輯: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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