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6日,北京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家庭財產(chǎn)糾紛訴訟。因為拆遷補償款分配不公,兩個女兒將其父母及四位兄弟推上了被告席。
郭玉彬、張淑清夫婦本來居住在門頭溝東老店的一個院落里。由于房屋拆遷,讓他們有機會獲得96萬多元補償款。但因重男輕女的思想,老人決定把這筆巨款分個4個兒子,而兩個女兒郭寶俊、郭寶鳳被剝奪了這個權(quán)利。作出決定后,父親郭玉斌與四個兒子簽了協(xié)議。
本是同根生的女兒自然不能忍受如此不公。何況,這筆錢能給并不富裕的她們帶來太多改變。
由于年事已高,這對一度偏心的父母沒能到庭。他們委托最小的兒子郭寶亮作為代理人。郭寶亮稱,父母現(xiàn)在對此事很后悔,除了覺得虧待親骨肉之外,鬧上法庭也讓他們覺得很丟臉。他表示:可以將拆遷款重新分配,讓兩位姐妹得到她們應得的一部分。
但排行老四的郭寶君卻提出了異議。他自稱被拆的12間房子中,有4間是他花錢修建的。所以,如果均分拆遷款并不能體現(xiàn)公平。而此時,兄妹六人又對這幾間房屋的所有權(quán)產(chǎn)生了分歧,案件就此出現(xiàn)僵局。
由于家庭內(nèi)部的糾紛,96萬元拆遷款至今還沒能發(fā)下來。法官表示案件將于近日判決,決定這筆拆遷款的最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