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chǎn)|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chǎn)經(jīng)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wù)|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關(guān)鍵詞1: 關(guān)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被判7年6月 并處10萬罰金

2005年10月19日 15:33

  中新網(wǎng)10月19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今日(19日)下午2時30分宣判,“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一審判刑7年6個月,并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楊儒門的阿公和阿嬤聆判后當場落淚,難過得說不出話來,包車北上聲援的二林鄉(xiāng)親都大表不滿,認為刑度和預(yù)期差距太大。楊的律師丁榮聰表示再上訴。

  前后犯下17件恐嚇爆裂物案的楊儒門,所犯的制作爆裂物等罪名,法定最低刑度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合議庭已經(jīng)認定他符合自首,并公開心證,楊儒門的律師和聲援團體認為不管如何量刑,都會依自首減刑規(guī)定,依法減輕刑度,由于檢察官并未具體求刑,楊的辯護律師丁榮聰希望合議庭只判5年。

  去年島內(nèi)接連爆發(fā)多件“白米炸彈案”,造成社會恐慌。楊儒門去年11月25日,與弟弟楊東才一起到警局“投案”,檢警才順利破獲白米炸彈案。

 
編輯:秦欣】
:::相 關(guān) 報 道:::
·承認一年犯案17起 臺灣“白米炸彈客”終落網(wǎng)
·投案自首男子DNA與“白米炸彈客”多項跡證吻合
·臺警方懸賞50萬追緝“白米炸彈客” 2人自首(圖)
·圖文:2名“白米炸彈客”投案自首 1人可能性高
·臺灣警方懸賞新臺幣50萬重金追緝“白米炸彈客”
·“白米炸彈客”畫像首度曝光 不排除是釣魚玩家
·“白米炸彈客”稱臺教育主管部門爆炸案是其所為
·臺北華視大樓停車場驚爆 排除白米炸彈客犯案
·“白米炸彈客”現(xiàn)身臺北 捷運車站男廁耍“炸”
·“白米炸彈客”稱要對臺“立法院”爆炸案負責(zé)
·臺北發(fā)現(xiàn)可疑爆裂物 疑是“白米炸彈客”再犯案
·臺北“白米炸彈客”第十度犯案 臺鐵恐成其目標
 


  打印稿件
 
關(guān)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wù)】-廣告服務(wù)-【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wù)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