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國家外管局發(fā)布通知 嚴令抑制短期外債過快增長

2005年10月21日 18:20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一日電 (記者 賈靖峰) 為引導境內機構合理有序利用外資,抑制短期外債過快增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今天發(fā)布了《關于完善外債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guī)范外債管理。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將未付匯金額在等值二十萬美元(含)以上,且約定或實際付款期限在一百八十天(含)以上的延期付款納入外債登記管理和額度控制。

  第二,規(guī)范了外資比例百分之二十五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相等或未明確投資總額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商投資性控股公司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等特殊類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外債管理。

  第三,明確境內注冊的跨國公司進行資金集中運營的,其吸收的境外關聯(lián)公司資金如在岸使用納入外債管理。

  第四,調整境內貸款項下的境外擔保管理規(guī)定。

  此外,《通知》還要求銀行認真審核辦理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資本金和外債資金結匯。

  記者今天從外管局獲悉,隨著中國對外開放進程的加快,資本流出入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在資本流入中,債務性資金流入占了較大比例。境內機構的貿易信貸和外商投資企業(yè)短期外債資金的流入成為中國外債增長的主要來源。外債尤其是短期外債資金的過度流入,可能形成潛在的風險,對中國經濟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造成不利影響。為抑制這一現(xiàn)象,外管局發(fā)布了《通知》。

  外管局新聞發(fā)言人表示,《通知》進一步明確并規(guī)范了進口延期付款、特殊類外商投資企業(yè)對外借款、境外貸款項下的境外擔保等方面的管理政策,以利于維護國家經濟、金融的安全。

  據(jù)悉,《通知》將自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編輯:李淑國】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