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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華人移民勇斗持槍匪獲頒警方“見義勇為獎”

2005年12月05日 10:39

  中新網12月5日電 3日,來自中國香港的移民方春生接受了由多倫多警察局第55分局頒發(fā)的“見義勇為獎”。此獎項是為了表彰他在11月27日勇斗持槍歹徒的事跡。

  據北美《世界日報》報道,在接受警方的嘉許之后,方春生講述了自己見義勇為的全過程。11月27日上午,方春生與妻子向往常一樣帶著愛犬去湖邊溜狗,大約在11點30分左右駕車返家,途中看到一名中年白人婦女站在路旁,血流滿面的向過往車輛招手。下車詢問得知受害婦人遭到搶劫,向他借用電話報警。方春生將電話遞給婦人后,立刻駕車向搶匪逃竄的方向追去。

  方春生很快就在不遠處一條小巷里發(fā)現(xiàn)慌忙逃竄的搶匪。他將車駛到搶匪身旁后,縱身越下將其撲倒在地,并與之展開了一陣激烈搏斗,其間他被搶匪用槍把打中頭部多次,但強忍著疼痛,繼續(xù)與搶匪在地上搏斗著。搶匪見狀不妙,扔下已搶到手的皮包,朝小巷遠處逃去無蹤。警方稍后在離事發(fā)地不遠處將搶匪抓獲。

  方春生介紹說,自己今年54歲,自1988年從香港移民多倫多以后,一直在本地從事裝修工作。他笑言,自己能夠有力氣與23歲的搶匪搏斗,全靠一直做勞苦工練就的強壯身板。不過他也表示,如果下次見到此類事情發(fā)生,他還會挺身而出,拔刀相助,但采取的方式可能會改變一下,因為在與搶匪搏斗中看到手槍的一刻記憶猶新。

  55分局局長沃威斯(Paul Vorvis)表示,方春生見義勇為斗歹徒的事跡,體現(xiàn)了他不顧個人安危的大無畏精神,維護了正義,為大多市治安做出了貢獻。他代表多倫多警察局對方春生的事跡予以表揚,并將申報市府年度“好市民獎”評選。

  但沃威斯亦表示,警方不鼓勵市民在任何情況下都見義勇為斗歹徒,最好還是記下嫌犯特征,或是車牌等資料,交由警方來處理,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編輯:鄭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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