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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男生殺死同學案開庭 庭上稱認罪未當庭宣判

2006年02月21日 09:50


安然被帶入法庭。(來源:新京報 王文波/攝)

  中新網2月21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北大學生殺人案”昨日開庭審理,因為砍死了同學崔某,北京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2002級學生安然站到了被告席上。其母為兒子辯護。此案未當庭宣判。

  昨日,死者崔某的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安然和北京大學共同賠償40萬余元。開庭前,北京市一中院駁回了崔某家人對北京大學的起訴,法官認為,北京大學不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合適被告,不具有主體資格。

  安然承認,2005年6月25日早晨6點鐘左右,他在實習的北京世紀壇醫(yī)院(原北京鐵路總醫(yī)院)教學樓內,與同學崔某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后,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某數十刀,致崔身亡。

  檢方宣讀了安然在公安機關的口供,安然稱自己和崔某都喜歡同班的一個女孩,后來那女孩和崔某確立了戀愛關系。事發(fā)當天,安然想把他喜歡那個女孩的事情和崔某說清楚,并準備了菜刀和尖刀,想如果說不通就自殘,以此來表白對女孩的感情。但是他的行為遭到了崔某的拒絕,于是他就舉刀砍崔某。

  據介紹,當法官詢問安然此供述是否真實時,安然只是搖頭、哭泣,拒絕回答法官的問話,最后擠出一句“我認罪。其他的事情我不想說!(李欣悅)

 
編輯: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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