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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自由乎?光榮乎?

2006年04月18日 17:15

  【新聞事件】據4月1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新浪網最新一項調查顯示,在貸款買房的人當中,54.1%的人月供占其收入的20%~50%,甚至有31.8%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成為“房奴”。

  “房奴”:不自由生活的寫照

  □費十年

  “房奴”二字準確地說明了房貸族的處境和心態(tài),揭示了一個艱辛群體的不自由生活,而這種生活不應是一個人的正常生活。

  從“為房地產老板打工”降為“賣身給房地產老板”,“房奴”們無時無刻不在為經濟壓力而犯愁——為家庭生活發(fā)愁,還害怕一旦房貸不按時到位,就會遭遇尷尬和麻煩。在這多種力量作用之下,他們只能尋求更多的收入來緩解。然而,更多的收入方式在當下并不是人人都能夠找到的,甚至,能夠保證有一份供得起月供的工作已經勉為其難,遑論其他?

  盡管這種不自由的狀態(tài)幾乎是房貸族“自找”的,但那么多人都淪為“房奴”,這絕不是一個合理的社會現(xiàn)狀。本來,要求有一個容身之所,是一個人的起碼生存條件?墒,有房住特別是有很多房子住的人不大了解無房者的痛苦。你看,“廉租房”在很多的城市無疾而終,更多的是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已經建成的經濟適用房,不是遠離了普通百姓的需求,就是遙遙無期的排隊和遠離主城區(qū)的遷移。更讓人氣憤的是,各種早已住上房子的“利益結合體”采用種種手段從百姓手里搶走了經濟適用房。在這種情況下,一個老百姓,實現(xiàn)住房夢想的途徑是非常狹窄的,可以說,做“房奴”是很多人唯一的選擇。

  有了這么多人做“房奴”,開發(fā)商的業(yè)績就非常驕人,城市也越來越顯得繁榮,可這是建立在許多人拿明天的錢實現(xiàn)“居者有其屋”的美夢之上的。但是,這種美夢付出的代價太大,他們的壓力,不應該僅僅由自己來承擔。

  我是“房奴”,但我很光榮

  □鄒云翔

  筆者和妻子每月將收入的一半用于房產,是標準的“房奴”了,可是我的心里卻有著我是“房奴”我光榮的感覺。

  我是“房奴”,意味著我的命運由我自己控制,而不是由他人控制,我通過房子來設計自己的命運,而不是別人通過房子來左右操縱我的命運。在一個沒有自我選擇的時代,當年我們聽說過為了分得公房,男人上吊,女人與人上床的事。而今天,人人可以貸款購房,雖然很累,但是畢竟可以給一份自主:我成為“房奴”了,可以避免成為“人奴”。

  我是個“房奴”,我的一筆投資,給社會的是一份財富,給所有人的是一個機會,房地產的興起給城市建設增加了一分財力、寬廣的大街、美麗的城市花園,這有著我們“房奴”的貢獻,甚至那些城市低保,其中也有著我們“房奴”的貢獻。

  我是個“房奴”,為了還貸,于是我拼命學習,我認真地工作,掌握住社會提供給我的每個機會,以讓自己與時代共進步。“房奴”們走的是一條辛苦但不值得嘲笑的路,希望世人理解“房奴”們。

  “房奴”們的選擇是一種理性的選擇,我們希望社會也以理性來回報理性:根據國際上普遍的做法,將購買房地產視為一個光榮正確的投資,在所得稅上給予優(yōu)惠,而不能對“房奴”們雙重征稅;理性地看待房地產市場對社會的貢獻,而不能將其作為限制甚至懲罰的對象,給予各種帶有懲罰性的稅收與金融政策。

  (來源:大河報)

 
編輯: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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