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電訊稿|圖 片|圖 片 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商 城|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山西各級黨委換屆期間行賄買官一律先免職再處理

2006年05月01日 09:25

  中新社太原四月三十日電 (張恩 張墨)記者今天從山西省紀檢委獲悉,在今年山西各級黨委換屆期間,紀檢委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服從組織安排,做好本職工作,正確行使職權,對行賄買官者一律先免去職務,再按規(guī)定處理。

  山西省紀檢委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執(zhí)行山西省委關于換屆工作中的“七個不準”,并嚴格遵守中央、省委、省紀委有關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嚴禁在換屆期間特別是民主推薦、干部考察和會議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以及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攻擊誣陷他人。

  對于在換屆中“跑官要官”者,省紀檢委表示,不僅不能提拔重用,還將嚴肅批評并記錄在案,情節(jié)嚴重的要進行組織處理。對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說情、打招呼的,要嚴肅批評,造成用人失誤的,要追究責任。對受賄賣官的,要依紀依法嚴懲。對行賄買官者,一律先免去職務,再按規(guī)定處理。

  同時嚴禁借提拔,交流,調整之機用公款相互宴請;嚴禁超標準迎來送往;嚴禁任何形式的大操大辦、鋪張浪費活動:嚴禁向提拔、交流、調整的領導干部贈送紀念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嚴禁各單位突擊發(fā)錢、發(fā)物。嚴禁借領導班子換屆或領導干部職務調整、交流之機,購買更換超標準小汽車。嚴禁領導干部在調動工作時,臨時動議,違反規(guī)定決定干部任免、突擊人事調動、審批項目和發(fā)包工程等,更不準在調離后干預原單位的有關工作。(完)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