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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愧疚傷感" 河南省委書記批示為民工討薪

2006年06月22日 10:44

    資料圖:國務院在今年3月發(fā)布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指出,維護農民工權益是當前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各級政府要把農民工問題擺在重要位置。圖為4月初江蘇海安一建筑施工地上的農民工在勞作。 中新社發(fā) 徐勁柏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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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6月22日電 “看了這則報道,我感到愧疚和傷感,”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光春5月14日看到《河南日報》關于一起農民工討薪典型案件的報道后當即批示,“農民工用血汗賺了6000多塊錢,拿不到手,又花1000多塊打官司,毫無結果,我們口口聲聲關心農民工,可是損害農民工的事天天在發(fā)生!

  據(jù)河南報業(yè)網(wǎng)-河南日報報道,為了討薪,河南葉縣農民孟憲潮7上縣城、9進法院,跑平頂山兩趟,在焦作待了4天,卻毫無結果。目前,這一案件已經(jīng)查清,被拖欠工資已經(jīng)兌現(xiàn),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問題已經(jīng)或正在處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高院昨天(21日)聯(lián)合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向媒體通報這一消息。

  據(jù)報道,徐光春看到當時的報道后還批示:“請人大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責成有關部門立即解決,除了要查處工資拖欠者外,對有關部門,省委也將予以責任追究!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長鐸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此案雖然解決了,但其反映出的問題卻是深刻的,對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要有充分的估計,這項工作應予以進一步加強。他表示,將加快研究制定《河南省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保障條例》,力爭列入本年度立法項目,盡快將農民工權益保護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河南副省長張大衛(wèi)要求,有關部門要舉一反三,切實建立和落實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已專門下發(fā)《關于對葉縣法院在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中存在問題的情況通報》,要求全省法院通過這一案件教育引導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劉亞輝)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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