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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孩子們的錢” 中國兒童中心腐敗窩案開庭

2006年07月13日 04:26

  昨天,中國兒童中心腐敗窩案在市一中院開庭,靳紅成為3名被告人中首個受審者。檢方指控她貪污“孩子們的錢”達113萬元。此外,涉案的中國兒童中心原主任趙順義以及另一名財務處長也將陸續(xù)被提起公訴。據(jù)了解,中國兒童中心是隸屬于全國婦聯(lián)的惟一一個國家級公益性的綜合兒童少年校外教育和兒童發(fā)展應用科學研究基地。

  昨天10時50分,靳紅走進法庭,她哥哥出庭為她辯護,中國兒童中心紀委工作人員及靳紅的家屬前來旁聽此案。檢方指控,43歲的靳紅在中國兒童中心曾擔任包括兒童食品檢測室副主任、財務處處長兼總會計師等六七個要職。靳紅從2000年6月至2005年2月長達5年的時間里,利用職務便利,以支付各種費用的虛假名義,使用虛假票據(jù)平賬等手段,采取“螞蟻搬家”的方式,將113萬余元公款非法占有。

  對于指控,靳紅表示“不成立”,她稱財務處處長和總會計師實際只是個虛職。在她的職權范圍之內,只能夠支付1000元以內的費用,其他超額的各項費用均是依照領導的指示辦理,“我沒有簽批過一分錢,都是領導讓怎么辦就怎么辦”。靳紅所說的領導包括涉嫌貪污已經(jīng)被羈押的中國兒童中心原主任趙順義。

  隨后,公訴人詢問靳紅是否曾與某公司合作過一個兒童營養(yǎng)調查的項目。靳紅點頭表示肯定。公訴人進而再問靳紅,為何項目合作期間她的個人存款賬戶上進了大量存款。靳紅考慮了一下,稱她個人賬戶里的錢是哥哥和姐姐的。靳紅邊說邊指了指坐在辯護席上的哥哥,“我哥他離婚了,還有我姐姐,我們家里人的錢都由我來保管”。主審法官突然對靳紅兄妹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被告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可以作為辯護人出庭。靳紅沒有料到會是如此,滿臉茫然地望著哥哥,半天沒有說話。靳紅向法官問明了辯護人的責任、權利、義務,隨即表示將另請一名辯護人。法官因此宣布休庭。

  休庭后,公訴人介紹,他們掌握的證據(jù)顯示:兒童營養(yǎng)調查項目的費用是90多萬元,而靳紅最終只支付了調查公司40多萬元,近一半的錢被截留到了靳紅個人賬戶。

  此案將擇日再審。(來源:《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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