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濟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國債“先賣再買”可多獲利 銀行不能拒辦此業(yè)務
2007年03月30日 11:32 來源:北京日報

  本報22日曾報道京城部分銀行可以為憑證式國債以舊“換”新,即為在加息前購買了今年第一期憑證式國債的投資者提前兌換再重新購買,從而“搭車”調高后的利率。署名“工薪族李老頭”的讀者來信著急地反映,他在中信銀行買的國債不能辦理此業(yè)務。記者昨天采訪央行負責人士了解到,為投資者辦理國債提前兌取和重新購買政策適用于所有的發(fā)行機構。這意味著各家銀行都應為有需求的投資者辦理此業(yè)務。

  “工薪族李老頭”的信中說,他3月1日在中信銀行魏公村支行買了一筆國債,聽到國債在交付1‰手續(xù)費后可以舊“換”新的消息后就到該行辦理,但“該行大廳值班負責人說,他們沒接到上級行的通知,不給辦理。”之后李先生又多次詢問但仍未如愿。

  記者就此專門采訪央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士,并得到了詳細答復。央行表示,2007年3月18日調息后,為保障廣大投資者和憑證式國債承銷機構的利益,可在繳納提前兌取手續(xù)費后,隨時向原購買憑證式國債的承銷機構辦理提前兌取。需要注意的是,從3月18日起,本期國債發(fā)行利率和提前兌取分檔利率都進行了相應調整,因此本期國債的投資者如果在3月18日至3月31日間辦理提前兌取后,可按新的發(fā)行利率重新購買本期國債。3月31日之后,投資者仍可辦理提前兌取,但買入本期國債的利率將“根據購買人的實際持有天數(shù)按提前兌取的相應利率檔次計算利息”。

  央行強調,以上規(guī)定適用于所有的憑證式國債發(fā)行機構。投資者如果遇到銀行拒絕按上述規(guī)定辦理提前兌取業(yè)務,可向人民銀行和財政部投訴。

  記者昨天下午以國債投資者身份致電讀者信中提到的中信銀行支行,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中信中關村支行就是此前的魏公村支行,該行前些天的確不能辦理國債以舊“換”新,但近一兩天已經可以辦理該項業(yè)務了,投資者拿上身份證和國債憑證到網點交提前兌取手續(xù)費辦理即可。

  記者提醒投資者,本期國債3月31日結束發(fā)行期,欲辦理以舊“換”新的投資者盡快到原購買網點辦理,目前憑證式國債提前兌取等業(yè)務還不能跨行辦理。(耿彩琴)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