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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社會公租房由用人單位核定員工收入
與申請廉租房和經(jīng)適房的程序一樣,《辦法》擬定申請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同樣采取兩級審核、兩級公示以及評分輪候機制。
黃信敬特別指出,針對社會力量建設的公租房的租賃對象范圍較大,且含沒有本地城鎮(zhèn)戶籍的人員,人員流動性較大,《辦法》擬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用工單位對其工資收入等情況進行審核并予以證明;無用工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對其工資收入和居住等情況進行審核;并規(guī)定用工單位、個人、產(chǎn)權(quán)人(出租人)三方簽訂租賃合同以明確三方的責任,特別是用工單位的擔保責任,以實現(xiàn)對租賃對象加強管理,減少政府審核的成本。
至于已通過廉租房保障、經(jīng)適房購買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因其申請資格與公租房的接近,故不必再重新申請,今后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轉(zhuǎn)而申請輪候公租房。
管理:
一租3年,不定期抽查
黃信敬說,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租戶不能同時享受其他保障房。對內(nèi)“夾心層”的公租房家庭,可以采用先租后售的政策,如果該類家庭住久了公租房想買下來,可以按同類經(jīng)適房價格折舊購買。對外“夾心層”的家庭,則只租不售。
在動態(tài)管理方面,擬定對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或個人實行年審和不定期隨機抽查。對不再符合承租公租房條件的家庭,取消其資格;對家庭收入、人口等情況發(fā)生變動,但仍符合政府主導建設的公租房條件的,按規(guī)定相應調(diào)整租金標準。
對于需要騰退公租房但暫時無法騰退的,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nèi)按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過渡期滿后仍不騰退的,按照當?shù)胤课葑饨饏⒖純r計收,一年后按參考價的2倍計收。
南方日報記者胡良光實習生侯玉瑩通訊員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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