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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報支持港府撤23條立法草案:舉措明智利民福祉

2003年09月06日 10:07

  中新網9月6日電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天表示,為消除社會對23條立法的疑慮,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今日香港媒體紛紛發(fā)表社評,對香港特區(qū)政府的決定表示支持。

  香港《大公報》今日發(fā)表題為《全力搞好經濟爭取早日立法》社評,文章認為當前香港各界需要集中精力,抓住中央提供的機遇,全力搞好經濟。

  文章認為,在昨天的有關宣布中,董特首強調了三點,一是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qū)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對此社會已形成原則性共識;二是市民大眾尚有疑慮,因此撤回草案,另設專組,重新檢討,再行咨詢,最終完成立法;三是當前需要社會、政府、各階層市民和工商界集中精力,抓住中央提供的機遇,全力搞好經濟。

  文章表示,特首在發(fā)言中指出這一點在社會上已經形成“原則性共識”,說法是正確的。盡管在立法過程中出現(xiàn)過不少爭議和憂慮,總體上香港市民并不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對此必須要有正確的認識。

  文章認為,要落實二十三條立法目前仍有一定的難度,政府需要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社會上可能仍有爭論,亂港政客因此也會仍有可乘之機;但是,另一方面,時不我予、機不可失,中央為支持香港經濟復蘇送來的“更緊貿安排”、內地居民“個人游”等一份又一份厚禮,正在發(fā)揮巨大的作用,經濟復蘇轉型已現(xiàn)曙光,

  文章最后認為,當前先把“條例草案”撤回,全社會包括政府、市民和業(yè)界加強團結、上下一心,集中全力推經濟,日后又何愁沒有立法的機會,而且經濟好了,社會融洽了,市民怨氣消了,只會為二十三條立法創(chuàng)造更有利的條件。

  香港文匯報今日社評《正面持平看待撤回草案》,文章指出,香港特區(qū)政府只是撤回草案,并非放棄立法。這樣做,既是為了集中精力發(fā)展經濟,紓解民困,也是為了有足夠的時間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向社會各界作充分咨詢,更好地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文章還指出,香港特區(qū)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也是市民應盡的公民義務。完成有關立法,不僅是國家利益所在,也是維護香港長期穩(wěn)定繁榮的需要。

  文章認為,在香港這個多元化的社會里,對政府撤回草案有不同的議論和看法,并不奇怪。但我們應該看到,政府的舉措有利于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的穩(wěn)定,符合港人的利益和福祉。對此,大家應該有一個持平的、正面的態(tài)度。

  文章表示,盡管在二十三條立法問題上產生過許多爭論,但已經成為過去。既然特區(qū)政府已經撤回草案,持有各種不同意見的人士和團體應以大局為重,不要再糾纏于過往的爭論,而應該集中精力搞經濟,抓住更緊密經貿安排的機遇,充分利用中央支持香港的各項措施,推動香港的經濟復蘇,實現(xiàn)經濟轉型。這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所在。

  香港文匯報今日還編發(fā)了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天發(fā)表社論《把握機遇全力振興經濟》

  文章指出,對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先前一階段的咨詢中,社會已形成原則性共識,各界都認同23條立法是關系維護國家安全的大事,是香港市民和特區(qū)政府不可以推卸的憲制責任,是維系香港與內地良好關系的要素。

  文章表示,香港社會目前的主流民意,是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集中精力推動復蘇和改善民生。董建華也積極響應市民訴求,轉變施政理念和作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振興經濟的意見,努力把握目前經濟出現(xiàn)曙光的難得機會,積極配合中央挺港的一系列措施,確保經濟繼續(xù)復蘇。

  文章指出,香港必須抓緊內地加入WTO的幾年過渡期,以及在二○一○年中國與東盟國家“十加一”自由貿易區(qū)協(xié)議生效之前,充分利用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帶來的契機,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形成一系列新的產業(yè)優(yōu)勢,為市民創(chuàng)造更多財富和職位。

  文章最后表示,董建華決定撤回國安條例草案,以便集中精力搞好經濟,是十分明智并符合港人福祉的決定。

 
編輯:林華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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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訊:董建華宣布撤回國安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2003-09-05 14:19:48)
          董建華宣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2003-09-05 13: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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