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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大規(guī)模排查梅毒 重點關注孕產婦及高危人群

2004年10月10日 10:56

  中新網10月10日電 南方都市報消息,從11月1日開始,廣東將在廣州、肇慶、韶關和江門近20家醫(yī)院開展為期一年的預防與控制梅毒母嬰傳播項目,將對四市大約1.5萬名孕產婦,特別是隱性梅毒患者的患病情況進行調查監(jiān)控,并且還將在省內首次對梅毒孕婦的性伴或丈夫進行梅毒篩查。

  據廣東省皮膚性病防治中心性病科陳永峰主任醫(yī)師介紹,梅毒在性傳播疾病中的危害性僅次于艾滋病。梅毒可引起流產、死胎、娩出先天性梅毒胎兒等。陳永峰透露,項目重點篩查隱性梅毒患者。據了解,隱性梅毒因為沒有臨床癥狀而更具危險性。

  另據悉,該項目還將在省內首次對梅毒孕婦是否繼續(xù)治療、治療效果如何進行評估,并對其性伴或丈夫進行梅毒追蹤和建議其進行檢查。

  項目實施后,凡到項目實施城市定點醫(yī)院參加產檢的孕產婦,都要接受1次梅毒血清學普查;而自然流產、死胎或死產的孕產婦則必須接受梅毒血清學檢查及其他有否感染梅毒的評估。

  被查出患有早期梅毒的孕婦如果不終止妊娠,有關醫(yī)院將對其治療,并在其分娩前每月檢查一次梅毒血清反應,如3個月內血清滴度不下降2個稀釋度,或上升2個稀釋度,應予復治。分娩后按一般梅毒病例對其進行隨訪。

  而對于經過充分治療的梅毒孕婦所生的嬰兒,有關醫(yī)院也將對其進行血清反應。如果嬰兒呈陽性,醫(yī)院將每月對其檢查一次血清反應,連續(xù)檢查16次以上,待其血清反應轉陰且未出現先天梅毒的臨床表現才停止觀察。

  出生時血清呈陰性反應的嬰兒,須在出生后頭三個月以及六個月時每月進行復查,如血清反應仍為陰性且無先天梅毒的臨床表現,醫(yī)院才排除其患先天梅毒。

  在隨訪期間血清反應滴度逐漸上升或出現先天梅毒臨床表現的嬰兒,醫(yī)院將對其立即進行治療;而未經充分治療或未用青霉素治療的梅毒孕婦所生的嬰兒,或不能進行臨床及血清學隨訪的嬰兒,醫(yī)院將考慮對其進行治療。

  有關部門還將在全省范圍內的社區(qū)、醫(yī)院,重點對孕產婦、在娛樂場所等工作的高危人群和梅毒病人及其性伴進行梅毒預防治療的宣傳教育。(曾文瓊梁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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