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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止教師參編應試教輔讀物 違者將受處分

2005年05月13日 09:37

  中新網(wǎng)5月13日電 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對此,上海市教委于5月11日發(fā)布了針對應試類教輔讀物的管理意見,以加強中小學習題集、試卷集等出版物的規(guī)范工作,旨在營造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素質教育環(huán)境。

  雖然市教委多次重申“小學不得進行入學測試”,但今年一到招生季節(jié),中小學習題集、小學入學測試輔導等書籍依然熱銷于教輔市場,如果有名師作為編撰者,就更受家長追捧。

  該意見規(guī)定,教研員和特級教師如果擅自參加以營利為目的、以習題試卷為主的應試類教輔讀物的編寫,將受到通報警告等行政處分。有以上行為的教師申報特級教師,將不予評審和認定。不屬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編寫或指定編寫的各種與教學配套的輔導讀物,都不作為學術成果,不作為評定各類職稱、評定各級骨干教師、評定各種榮譽稱號的依據(jù)。

  而參加教材及配套資料編寫,參加中考、高考命題和審題的人員,在完成所承擔工作后3年內不得擅自參加應試類教輔讀物的編寫,違者將不得再安排參與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教育咨詢、各類社會考試的命題和審題、有關教材及配套資料的編寫、審查等工作。(龔瑜)

 
編輯:賈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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