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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捉奸”來斂財 妻子做誘餌男子生財“有道”

2006年07月20日 11:30

  中新網(wǎng)常州7月20日電(楊薇 趙星)在得知妻子和第三者來往密切的情況后,一男子采用“捉奸”敲詐的辦法來斂財。最終,他的兩個同伙幫他拿到25000元。近日,該男子的兩名同伙因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常州法院判刑。

  安徽人李琴和丈夫常飛都在常州打工,由于夫妻感情不是太好,他們不經(jīng)常住在一起。她在一家單位做服務員,一次偶然認識了項前;在交往過程中,李琴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訴了項前。不久,項前好心幫她重新找了房子。好長時間沒有見到妻子,常飛懷疑妻子有外遇。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跟蹤,他發(fā)現(xiàn)妻子和一個叫項前的男子來往密切。他覺得自己無端被戴“綠帽子”,這讓他很丟面子。他隨后將自己的苦惱說給幾個哥們聽,他當時還說“要教訓那個第三者”。他的哥們建議他采用“捉奸”敲詐的辦法可以一舉兩得——讓他摘掉“綠帽子”;另外還可以“增加收入”。

  常飛和兩個朋友(季浩和高明)決定,一起到他妻子新住處去“捉奸”結果他們大失所望——屋內(nèi)只有他妻子一人,所謂的“第三者”根本就沒來。在朋友的“指點”下,他打電話約項前過來談一談。項前來了之后,常飛要他支付消除“綠帽子”費。經(jīng)過討價還價,項前表示:他愿意支付8-10萬元給常飛,常飛夫妻關系就此結束?紤]到實際情況,他先支付一半,另一半等到他們夫妻辦好離婚手續(xù)再付。

  對于項前提出的解決辦法,常飛要求他一次性付清所承諾的金額。雙方在交涉過程中,脾氣比較暴躁的常飛用菜刀拍了項前的鼻子,頓時鮮血直流。初次協(xié)調(diào)沒有結果。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常飛的兩個朋友主動提出幫忙要錢。

  4月20日,常飛說他在外地因賭輸了錢被別人扣押在鎮(zhèn)江那邊,讓朋友幫忙拿錢過來贖人。聽到這個情況,他的兩個朋友立即打電話讓項前幫忙救急。他的朋友表示愿意做中間人進行協(xié)調(diào)。在這種情況下,項前和常飛的兩個朋友達成協(xié)議——項前支付給常飛朋友25000元,錢付了之后項前要求常飛以后就不要再來煩了。常飛的朋友當時還留了書面字據(jù)。

  但后來情況又發(fā)生變化——常飛覺得朋友被項前買通了。他覺得還是自己最可靠。他自己主動打電話找項前要錢。

  從一開始就進行談判,幾個月都過去了,依舊沒有一個準確的說法。由于常飛還在電話中恐嚇他——如果不將事情解決好,他還要到他項前家門口去“宣傳他的風流事”。項前開始時是不想把事情鬧大,但后來是花錢消不了災。為了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他選擇了報警。警方根據(jù)線索很快就將常飛的兩名同伙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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