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8月30日電 (許可新 吳小軍) 北京一對老夫婦因在自家出租房容留賣淫,分別被北京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楊某和米某夫婦均系北京人,今年六十歲,二人與子女均住在北京市朝陽區(qū)太陽宮鄉(xiāng)某院內,且長期將院內十余間住房對外出租。
去年年中,北京警方在該院內多次抓獲從事賣淫活動的租戶,為此民警兩次告知楊某承租戶中存在賣淫嫖娼的嫌疑。但楊某和米某明知租戶中有人長期從事賣淫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該院內房屋出租。
去年十月,民警來到該院將從事賣淫活動的皮某等三人抓獲,楊某和米某夫婦也于當日被警方抓獲歸案并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被告法律意識淡薄,在物質利益的驅使下,出租房屋為多名賣淫者提供場所,其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觸犯了刑法,已構成容留賣淫罪,系情節(jié)嚴重,不過鑒于二被告均系初犯,故酌輕處罰,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