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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特別費(fèi)案今日一審宣判 馬英九被判無罪
2007年08月14日 10:0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圖為判決后,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在該法院向媒體說明審判結(jié)果。中新社發(fā) 曾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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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8月14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最新報道,眾所矚目的馬英九特別費(fèi)案今天上午十時在臺北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被判無罪。

  二00六年八月,一民進(jìn)黨“立委”告發(fā)馬英九在臺北市市長任內(nèi)“違規(guī)”使用“特別費(fèi)”;臺灣檢方展開調(diào)查,并于二00七年二月偵結(jié),認(rèn)定馬英九貪污新臺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二十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wù)機(jī)會詐取財務(wù)”罪將他起訴,未具體求刑。

  臺北法院今年四月三日首度開庭,到七月三十一日辯論終結(jié),先后十一次庭訊馬英九都按時出席。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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